Tuesday, January 1, 2013

尊重版权

                             
        第一次在《星洲日报》《星云版》读到一个来自台湾的作者(不知道他是否称得上为作者?)改写自启智小故事的文章,我觉得很难以接受。
        原本很想写信给《星洲日报》《星云版》主编揭发这种不合正道的举止,但是我没法找出他改写自哪一本书里的哪一篇,加以我与《星云版》编辑部的编辑们不熟,默默无闻的撰稿人缺乏公信力,提不出证据的投诉未必会受理,还有可能被冠以“蓄意破坏他人名誉”的罪名。种种顾虑,是我一再延迟揭发的原因。
        以我一向来不喜欢与人争辩的性格,我一直采取沉默的态度,忍受着眼看《星云版》被污染的难堪,只祈望编辑们自己觉察。谁知在124日,再度出现同一个来自台湾的作者的改写作品,基于相同的理由,我依然保持观望的态度,只是去翻查我的参考书,希望能取得证据。
        我本身在妙香林寺教周日佛学班,负责用小故事为辅助,启发学员们待人接物的处世态度。这些年来,为了寻找教材,我读过的启智小故事不在少数,所以我能确定那两篇文章并不是原创作品。
        为了保存教材,我将讲过的故事储存在《寒梅网页》部落格中。为尊重原作者的知识产权,我在每一则故事之后都书明该篇故事取材及改写自哪一本参考书,然后才加上自己的启示文字。我认为如果那个作者有意与《星云版》的读者分享智慧,理应书明原作的来源出处。
        为了让我停留在孩子家时也可以有参考资料,我的参考书分别收藏在自己家里和孩子们的家里,目前手头上的资料只占存书的一部分,加以眼力不胜,我没法翻阅所有的参考书,也就无法向《星云版》编辑部提出具体证据,但是,我非常肯定那两篇文章只是改写,并非原作!
        我不反对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但是如果硬硬把他人的知识产品改头换脸一番之后据为己有,在道义上确实是有商榷的余地。
        在科技发达的时代,艺人绞脑汁的作品只需经过一番手脚,马上脱出原作者的掌控,所以,不论国内国外,不难发现盗版作品,从光碟到书籍,山寨版的数量不少过原装版,这对原作者是极大的不公平!
        盗版的目的在于牟利,据说这一类盗版行业的幕后推手赚得钵满盆满,在社会上以富翁身份出现,他无需流汗绞脑汁,从录制到贩卖都是手下在卖力,甚至受法律制裁时也有死党在替他消灾挡祸,像这样剥夺他人权益坐享其成的勾当既不仁也不义!
        俗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独有这种无视知识产权,不知尊重版权的大老板发了大财却不必为财而死,只是,他会不会落入妈妈常说的“罪恶钱,失德了(“了”是闽南话,读音是liao,意思是“失去”);冤枉钱,赌输了(“输了”是闽南话,读音是su  kiao,意思是“输了赌注”),整句的意思是非法赚来的钱,最终会莫名其妙的失去,枉做一世小人而已。
       反观那个套用别人的知识产品投稿的“作者”,所得稿费不多;即使被录取了,登上作者荣誉榜也只有一天;不是自己的原创品,料想他未必有胆量收在自己的专辑出版,顶着的良心负担却不轻,实在太不合算。我只希望那个两度出错的撰稿人能适可而止,别再一错再错!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