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4, 2010

待遇

-------地中海之旅行脚之三-------
邮轮在意大利Marina di Carrara靠岸,我们结伴登陆,到邻近一个专为游客而摆卖的露天市场购物。

我因为前一天在健身室慢跑时刮坏了鞋子,趁上岸之便,买双价廉物美的意大利鞋。卖鞋档的助手是缅甸人,曾经在莎亚南工作八个月,他一听说我们来自马来西亚,感到很亲切。他说目前工作的待遇优厚,一天的工资相当于在莎亚南工作一个月的薪水。薪酬差距之大令我们惊讶,我们替他算一算,如果他说的是事实,那么他在意大利工作一年相等于在我国做了三十年有余。我们开玩笑地恭喜他发达了。他也庆幸自己有机会飞得远,同时表示怀念还留在马来西亚的同胞。

物离乡贵,人离乡贱,从他的际遇让我联想到我国外劳的待遇。在我国,国人对外劳的歧视很普遍。记得有一次,幺弟在午餐时分到我的小女儿家来,我到邻近的餐厅添买菜肴,必需为他那回教徒的印尼女佣买清真食物。餐厅的工作人员脸带鄙夷地说主人吃什么,剩的给她吃就行了,何必这么麻烦?我们可以把吃剩的食物留给女佣吃,但是我们可没权让她犯宗教禁忌,那是渎亵宗教的行为!有一天,我到巴刹买鸡肉,发现鸡皮有很多幼细的毛。卖鸡的小贩说棘手的工作交给kakak做,何必在意鸡皮上残留的毛?我告诉她我就是家里的kakak.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家里雇了kakak便不必忌惮麻烦的工作,那是旧日家婆虐待媳妇的畸形心理,要不得!

不论在哪一种领域,国人与外劳工人之间不时传出宾主因摩擦造成的悲剧。谁是谁非不是我们局外人所能判断,但是,每当一方受害,舆论总指责我国人付出的薪酬最低,对劳工的要求最高,是最苛刻的东主。一分钱一分货,肯到我国工作的外劳素质不高,工作效率差强人意,东主对工人的表现不满;反过来,外劳也不满东家要求苛刻,劳资双方心里都有疙瘩,各自认为自己吃亏,发生龃龉自是难免。我家没请外劳女佣,不清楚当中的情况,如今听当事人现身说法,不能不相信国人在薪酬上的确亏待了外劳。

邮轮上的工友当中,与乘客接触最频密的要算是餐厅里的侍者。每天三餐,再加上上下午茶,侍者在两三天后便与我们混得很熟。他们来自亚洲多个国家,当中以菲律宾及印度为多,缅甸及印尼次之,却不见有来自我国的工作人员。我们虽不曾问及他们的待遇,但其中有一位曾在我国服务的印尼籍侍者因为能操我国国语与我们沟通,也熟悉我国的人文状况,话题比较多。他说他总共与邮轮公司签过三期合约:第一期的收入够他付还筹出国经费所举的债,余额为父母买房子及替他们留生活费;第二期为自己安家立室;这一期则留为自己及妻儿下半生的资产。约满后他要回家与妻儿长聚。三期合约的薪酬足以帮助一个赤贫家庭三代翻身,他的待遇看来不薄,这也许就是他选择离开邻近他的家乡的我国,宁可随邮轮四处漂泊的原因!

------------------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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