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5, 2013

啃老族,谁之过?



                            
        朋友的先生留下大笔遗产,她带着一对子女过着很舒适的日子。儿子继承了他爸爸的生意;女儿带有艺术家清高脱俗的气质,她的眼里容不下俗务,也不屑与她视为俗气的人相处。走进社会,她处事事事不适意,看人人人不顺眼。妈妈不忍心让学成归来的女孩受到些许委屈,担忧她会积怨成疾,纵容她辞职待在家里做她喜欢做的事,交与她投缘的朋友,由妈妈担起不在小数的开销。妈妈理直气壮地说家里不等她赚钱买米下锅,何况她爸爸遗下的财产足以养她一世绰绰有余,何苦让她抛头露面出外受气?
        嫂嫂进门不久,家里的气氛就变了质。她虽然不致于明目张胆批评她眼里的“蛀米虫”,背地里却把从小就被妈妈捧在手心疼的小姑揶揄为“啃老族”。从小没受过委屈的千金小姐如何承受得了这种窝囊气?是可忍孰不可忍,家里从此龃龉不断,妈妈成了夹心人。为了一劳永逸解决问题,老妈妈最近为了均分家产而苦恼。问题在于当年置产时没考虑过豪宅与半独立洋房的物价差值大,该怎样均分?一片土地要怎样切开?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动产要平均分配也是棘手的事。最叫老妈妈提心吊胆的是明显是沮丧、郁悒的女儿竟默不作声,是埋在家里的计时炸弹,那才可怕!一生生活安逸,不知烦恼为何物的老人家为了不知如何安抚女儿受创伤的心而天天长吁短叹。
        女孩没嫁,衣食由妈妈供应原本理所当然,何况爸爸的遗产她也有份,怎算得是啃老族?那分明是嫂嫂欲加之罪的借口;学有专长却不事生产,每个月还得靠妈妈拿出大笔钱供她花用,在情在理都说不过去,这种人不算啃老算什么?这个家庭的人事纠纷很难理得清谁是谁非,这是富贵家庭惯见的戏码。老妈妈这时颇有悔意,怪自己当初不该纵容女儿赋闲在家,即算她赚钱买花戴,即使三天换四个老板,至少也有个名堂,不致落人口实,沦为被讥讽的话柄,也就无需受这种委屈。
        父母疼爱子女并没有错,错在不该溺爱,否则会惯坏子女,反而害了他们。综观今日的社会,一般华人家里,子女不会超过四人,父母给予子女的爱与子女人数成反比。父母对“稀有”的心肝宝贝处处纵容,即使孩子有不良的行为,也不许师长执行矫正的天职,调教出不明是非的青年;双薪家庭经济宽裕,父母用金钱弥补不能常陪子女的亏欠感,养成年轻人奢侈的恶习;为了让子女的成绩拔头筹,怕输的妈妈扛起家务,年轻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只懂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实例随处可见,年轻人不再知道“责任”为何物。娇生惯养的家教培育出了依赖性的子女,事业上一碰上荆棘,草莓族从此缩进妈妈张开的保护翼下寻求庇荫。家,就这么样成为酝酿啃老族的温床!二十四孝的父母在不自觉中竟然是啃老族后面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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